生前信托是在生前设立,通常由律师制定信托文件,详细列明遗产安排和条款,由受托人在委托人生前管理其个人资产,并在去世后转让予其受益人。
信托一般分为可撤销(Revocable)和不可撤销(Irrevocable)两种,大部分生前信托都属前者,即订立人在世时,可随时修改或取消。
如何确保对生前信托财产的掌管权?
生前信托大部分属于可撤销信托,所以委托人保留随时更换受托人,撤销信托财产,更换受益人,撤销信托的权利。一般情况下,委托人会指定自己或配偶为受托人,另外再指定一个继承受托人(Successor Trustee) 。这样,虽然财产被置于信托之下,委托人还是可以拥有完全的掌控权。
设立生前信托可以规避遗产税吗?
通常代替遗嘱的生前信托是可撤销的,即信托成立后可以随时变更或撤销。如果您需要直接规避遗产税,可以考虑成立不可撤销信托。
设立生前信托的好处?
减少继承纠纷,避免遗嘱认证。美国遗嘱认证(Probe)时间较长,并且会有被质疑的可能性,使用信托可以避免复杂的继承程序和费用。
什么样的群体是需要设立信托的?
信托已经成为普遍的需求,最典型的群体包括:
● 有未成年子女的夫妻
● 无子女的夫妻
● 无子女单身人士
● 重组家庭